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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选举产生新一届州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1日16时43分  作者:程丽银 李易 胡艳辉 杨会国  来源:掌上红河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4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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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218晚,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我州新一届州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会议选举了州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州十三届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州监察委员会主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投票选举

李成武当选为红河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罗萍当选为红河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州长;晏春云当选为红河州监察委员会主任;李祖发当选为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出的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兵,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须报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会议现场

姜仁斌、向从科、汤卫东、李红芬、王全、李维当选为红河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吴世雄、李国民、黄碧忠、梁凌云、周永瑜、张珺、许高红当选为红河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副州长。会议选举李光林为红河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并选出红河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3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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