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州长罗萍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州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深化改革开放、提振市场信心,全力以赴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以发展壮大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为抓手,全力推进市场化、产业化、法治化、生态化、国际化,在资源优势转化、园区承载能力提升、口岸服务功能升级上下功夫,着力夯实发展基础,加快建成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沿边开发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着力建设实力红河、创新红河、活力红河、幸福红河、绿美红河、和谐红河、平安红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篇章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号召,全州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奋力谱写红河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