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成武受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州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州委“337”工作思路,立足“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以更高站位贯彻党委决策部署,以更大力度助推平安红河建设,以更高水平助推高质量发展,以更实举措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更优作风依法履职尽责,以踔厉奋发的精神状态、守正创新的思路举措、担当有为的工作作风,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红河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