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大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最新动态 > 正文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金湖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5日08时30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2270
分享到: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

废止《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

金湖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24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废止2001329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1728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金湖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相关阅读:

您是第42541863位访问者
COPYRIGHT 2017 www.hhr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 邮编:661100 电话:0873-3720408 滇ICP备11002010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