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在蒙自闭幕。受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成武委托,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仁斌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3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州级地方财政决算的决议》《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4年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名单,并向本次会议新任命人员颁发人事任命书。
会议强调,州人大有关专委、常委会有关工委要加强对本次会议监督议题的督办落实,推动相关方面完善工作举措,提升工作质效。州人民政府、州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部门工作,聚焦聚力抓好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有关工作情况要及时向州人大常委会反馈。新任命人员要始终牢记誓言,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强化担当作为,深入基层熟悉了解州情民意,发挥自身工作特长,为推进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卫东、李红芬、王全、李维,秘书长李光林出席会议。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祖发、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兵、州政府秘书长黄杰,州监察委员会、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记者:常一鸣 杨学兵 王相博 文/图)
(来源:云南红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