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召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公布施行座谈会
7月23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公布施行座谈会在建水召开。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仁斌,州级相关部门和建水县有关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州今年立法工作的重要成果,也是建水全县人民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建水县要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宣传条例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研究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明确宣传重点,为贯彻实施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抓紧修改完善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落实条例的有关规定,增强条例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为条例实施奠定良好基础。州、县有关职能部门要依照条例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管理体系,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建水紫陶产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要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舆论监督,加强对所属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条例工作的督促和检查,保证各部门认真遵守和执行好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巩固拓展立法成果。
会上,建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建水县紫陶园区管委会、建水紫陶协会、建水紫陶研究会、紫陶生产经营户代表分别作发言。
(来源:建水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