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大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人事任免 > 正文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9日16时02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3091
分享到: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829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祖发提请:

免去杨仲黎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何红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宏明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唐凡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何为芬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邓杰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甘峰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薛少倩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许莲芳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彦斌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航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淑平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苏知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白锦伟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庆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建锐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建华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何江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甘峰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薛少倩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许莲芳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彦斌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张航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刘淑平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苏知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方紫星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相关阅读:

您是第43345946位访问者
COPYRIGHT 2017 www.hhr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 邮编:661100 电话:0873-3720408 滇ICP备11002010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