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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切口强特色开展地方立法——写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施行之际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30日08时37分  作者:余兰  来源:《云南人大》2024年07期总第541期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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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2014年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建水紫陶保护、传承和发展等相关工作,有力促进了建水紫陶产业的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相关上位法的出台完善,《条例》的部分规定已不适应建水紫陶产业发展的新要求,对《条例》进行修订十分必要。”529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省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四明向大会作关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修订)》审议结果的报告。

据悉,此次《条例》修订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法治统一原则,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陶(瓷)土资源保护与利用、建水紫陶品牌建设、传承与扶持、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将为建水紫陶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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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切口”立法擦亮建水紫陶“金字招牌”

雕刻填泥、无釉磨光……在千年的历史时光里,建水紫陶以其独特的工艺成功跻身中国“四大名陶”之列,紫陶烧制技艺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如今,建水紫陶已经成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的一项支柱产业,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建水紫陶园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建水紫陶作为建水县的特色产业,截至目前,全县登记注册的紫陶生产销售企业和个体户达2668户,其中企业410户(含规上企业18户),个体户2258户,辐射带动上下游从业人员6万余人,吸引了外来创意设计及工匠创客近千名。

从过去产业遭遇瓶颈期,陶土资源保护工作滞后、品牌意识不强、缺乏有效的宏观管理手段等制约了建水紫陶产业持续壮大,到如今立法推进产业全面、健康、有序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与20146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密不可分。数据显示,2023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亿元,产业产值突破70亿元,是《条例》制定前的8.8倍。

《条例》施行已十年,随着国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如何进一步促进建水紫陶产业的发展成为当前人大“小切口”立法擦亮建水紫陶“金字招牌”的题中之义。

根据省委、省政府发展壮大“三大经济”的部署和州委打造建水紫陶百亿产业规模的目标2023年,红河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启动《条例》修订工作。新修订的《条例》,对适用范围、陶(瓷)土资源保护利用、传统技艺传承创新、法律责任等条文内容作出修改调整,以高质量立法助力建水紫陶产业发展,使千年建水紫陶焕发勃勃生机。

新修订的《条例》中结合紫陶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增加了紫陶协会、紫陶研究会职责,建水紫陶品牌建设和保护,建水紫陶数字化建设,地理标志原产地溯源保护,金融机构支持紫陶产业发展等内容,进一步加大对建水紫陶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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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地方特色 “小切口”立法书写法治“大文章”

建水紫陶历史悠久,与江苏宜兴陶、广西钦州陶、四川荣昌陶并称为中国四大名陶,“宋有青瓷,元有青花,明有釉陶,清有紫陶”,距今已逾千年。建水紫陶产业的发展孕育了一代代制陶匠人,涵养出深厚的文化价值。

立法护陶,突出地方特色,十年来,《条例》作为“小切口”立法书写了法治护陶“大文章”。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建水紫陶产业在法治的轨道上良性健康发展。

建水紫陶园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做精做优传统紫陶,做大做强现代紫陶的发展思路,目前园区不断夯实资源、人才、品牌等优势,积极创新拓展多元业态,努力把建水紫陶打造成为“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同时,力争到“十四五”末建水紫陶产业总产值突100亿元。

注重在“特”字上做文章,法治护航助力紫陶产业跑出“加速度”。红河州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相关上位法的出台完善,《条例》的部分规定已不适应建水紫陶产业发展的新要求。立法护航建水紫陶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红河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把修订《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建水县和州司法局适时启动《条例》修订工作,经过调研、起草、论证和修改,州人民政府于当年8月向州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提请审议《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

“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相关要求,州人大常委会及时向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州级有关部门及州十三届人大代表书面征求意见,组织召开《条例》修订征询意见会,对《条例(修订草案)》反复进行论证、修改,并邀请省人大民族委进行指导,力求使《条例(修订草案)》内容及框架结构不断完善。”

立法突出地方特色的同时,要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据悉,在《条例》的立项、起草、修改、论证等过程中,省人大民族委提前介入,深入实地调研,多次与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相关部门讨论研究,逐条逐句论证修改完善。

“《条例》修订的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符合红河州发展建水紫陶产业的实际需要,建议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李四明说。

5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批准了《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一致认为,《条例》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壮大“三大经济”的部署和州委打造建水紫陶百亿产业规模的目标要求,体现了政府引导、科学规划、市场主导、传承创新、品牌引领、融合发展的原则,符合建水紫陶产业发展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至此,新修订的《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已202424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4531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自20248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目前已施行,建水紫陶园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对紫陶产业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他表示,有了法治的护航,相信未来建水紫陶产业的发展一定能充分释放出前所未有的潜力和活力,朝着百亿产业目标大步迈进。

来源:《云南人大》202407期总第541期丨记者:余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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