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时节,走进太平湖森林小镇,蓝花楹、木春菊、鼠尾草、三角梅一路相伴……目光所及,繁花似锦,绿意盎然,美不胜收。这是弥勒市持续开展石漠化荒山治理,全面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弥勒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在助推弥勒生态文明建设中彰显人大担当、贡献人大力量。
监督问效 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监督,促进市域生态环境改善,努力打造生态弥勒的靓丽名片。
生态环保工作涉及面广,在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依法实施监督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环境问题,及时听取政府的专题汇报,督促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得到尽快解决。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审议市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推动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得到整改落实。紧盯环境突出问题,开展城区重点水源点周边排污治污调研检查,督促市政府全面加强污染源治理防控力度,有效解决重点水源点周边面源污染及排污问题,加快恢复周边生态,划定生态红线,守护绿水青山;围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形成审议意见,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用看得见、摸得着的修复治理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情况的报告,推动市政府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力度,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
充分利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认真分析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及时转交市政府研究办理,促进了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等项目建设的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情况专题调研检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情况的报告,提出要突出重点区域整治,加快以“一水两污”为重点的“五网”建设,强化督察措施等建议,促进市容市貌、村容村貌逐步改善;组织督察组对各乡(镇、街道)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助力解决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助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重大决定 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
生态文明建设,涉及观念转变、产业转换、社会转型等方方面面,许多决策措施都需要按照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要求提请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多年来,对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都高度关注,认真审议,提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审议意见,作出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决议、决定。
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先后就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作出决议决定6项。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批准甸溪河治理工程项目、城市面山和通道绿化项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等重大事项决议决定,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有关重大项目稳步实施;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就优化调整弥勒市一水两污项目“PPP”实施方案、弥勒市一水两污“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列入市级中期财政规划作出决议决定,助推弥勒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实效。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命名“黄连木”为“市树”、“山玉兰”为“市花”的决定,督促有关部门在植绿美化过程中突出了市树市花的主体地位。
代表赋能 为生态文明建设建言献策
在厚植生态底色、建设生态绿美弥勒的过程中,各级人大代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围绕弥勒的发展实际和民生关切,持续对弥勒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发声。在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太平代表团的市人大代表王明波领衔提交的《关于解决甸溪河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问题的建议》被列为重点督办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就扩大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切实解决甸溪河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问题进行研究、办理和答复。市人大代表李云也围绕污水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财政局等部门在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后,认真研究,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全市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扩建,为弥勒市碧水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效赋能。三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督办各类建议673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绿色经济的建议243件,占比超过了30%;督办重点建议25件,其中突出环境保护和绿色主题的建议6件,占比超过了20%。
在监督中支持,支持中参与,参与中助力。在甸溪河治理一期、甸溪河治理二期、太平湖环湖截污等重大项目中,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直接负责或挂联,将责任和任务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及时化解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推进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助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提升。目前,甸溪河治理一期项目已经顺利完工,并向市民开放,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太平湖环湖截污生态治理、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甸溪河二期等项目正加快推进。
在市人大及各级人大代表的积极推动下,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扎实推进环境治理工作,弥勒市环境质量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全市森林覆盖率48.3%,负氧离子平均浓度2500—3000个/立方厘米,空气优良率99%以上。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中国天然氧吧城市”“云南省美丽县城”等荣誉称号。
(弥勒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殷组云)
(来源:《云南人大》2024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