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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人大:评出敢担当 议出新作为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时31分  作者:佚名  来源:石屏县人大社会委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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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采取“同评议同测评同整改”方式对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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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内容更“精”

今年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将工作评议纳入2024年度工作计划,专题研究部署评议相关工作,决定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投资促进局2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同时,制定评议工作方案,成立工作评议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评议要紧扣全县中心工作,评议部门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要紧扣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评议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要紧扣代表议案和建议落实,评议部门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要紧扣群众重大关切,评议部门化解群众关心关注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确保人大工作评议始终与党委决策同频,与人民群众呼声期盼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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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程序更“严”

为建立完善工作评议机制和规范流程,提升评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石屏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工作评议办法,对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程序、调查方式等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在评议对象上,既要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意愿,选取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部门,又要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选取承担中心任务较多、承办代表建议较多的部门。在评议内容上,主要考察被评议单位执行贯彻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实际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等。在调查方式上,采取常委会分管领导负责,一个委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等多家部门配合的工作模式,并邀请乡镇人大主席、人大代表和相关专业人士参与评议调查。在评议方式上,采取“双报告+征求意见+测评”方式,即部门自查报告、人大评议调查报告、80余家县级部门和乡镇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被评议部门意见、开展满意度测评,对被评议部门近3年来的工作成效进行全面审视。在整改程序上,建立问题交办、跟踪问效、销号督办等监督机制,紧盯整改是否到位、成效是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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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调查更“深”

为确保评议调查全面深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组坚持整体发力、多方借力、左右合力等方式全面摸清被评议部门的工作实际情况。一是针对2个被评议部门分别制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成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组长、两位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相关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评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2个工作评议组,整合各方力量做好评议工作。二是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代表座谈、动员会等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25条。三是通过对相关部门及单位干部职工的实地走访、谈话了解和民主测评,全面了解被评议部门班子队伍建设情况、工作作风和实际效能情况。聚焦被评议部门职能职责,深入乡镇、村社区等地,掌握被评议部门的履职情况和工作成效。四是通过调动被评议部门所属行业的人大代表和专业人士参与评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了解被评议部门履行工作职责、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等情况,既“请进来”召开座谈会,又“走出去”登门走访征询代表和群众意见,确保对被评议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摸得透、看得清、找得准、查得实。

评议整改更“实”

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从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测评整改结果方面,做实做细工作评议“后半篇文章”。要求被评议部门聚焦评议中列出的问题清单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完成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评议组采用“跟踪式”的刚性监督与“销号式”的问题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对评议后的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对整改不力、屡查屡有的问题,启动特定问题调查等程序持续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整改不到位、评议不收场。通过扎实有效的监督,今年对两家被评议部门提出6个方面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被评议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工作效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石屏县人大社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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