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在蒙自闭幕。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成武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李成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修正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的决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处置州教育体育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卫生健康委国有资产的决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4年增加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通过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稿)》。
会议通过了《关于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提出的第1号议案办理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提出的第2号议案办理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决定》。
会议对34家单位办理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对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依法补选了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名单。李成武向本次会议新任命人员颁发人事任命书,并主持了宪法宣誓仪式。他希望,新任命人员要始终牢记誓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强化担当作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实践作出积极贡献。
宪法宣誓仪式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卫东、李红芬、王全、李维,秘书长李光林出席会议。州政府副州长张珺、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祖发、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兵,州监察委员会、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州人大法制委委员列席会议。
(记者:常一鸣 卢汉 文/图)
(来源:云南红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