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5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成武主任受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州委领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州委九届八次全会的部署要求,聚焦“337”工作思路,立足“四个机关”定位要求,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在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