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
2024年,在中共红河县委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职尽责,为助力红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全年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4项,开展执法检查2次、专题调研4次、工作评议4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2人(次)。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及时将全会精神全面贯穿到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各类学习培训中。以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热潮,把握好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不断增强坚持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过去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最根本的政治纪律,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抓落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切实保证宪法法律贯彻实施,深刻认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认真履行贯彻实施宪法的法定职责,确保国家机关依照宪法行使权力,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方面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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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周一学习日”活动32期。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年初向县委全面汇报一次人大工作,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
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制定了《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办法》,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备案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报送的《红河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试行)》,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过去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聚焦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紧扣红河县经济领域重点改革攻坚任务开展监督,推动破解制约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难点堵点,助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紧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确保实现保值增值目标。围绕发展壮大资源经济,组织代表视察石膏产业发展情况,助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构建符合红河县实际、具有红河县特点的产业体系。聚焦粮食安全,调研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助力打造绿色农业强县。着眼打造文旅产业升级版,对文旅局开展工作评议,推动盘活闲置资产,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体系;强化责任落实,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质效;抓学习强基础,提升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等建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听取和审议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助推补齐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短板,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安全事故,深化安全发展理念。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察河(湖)长制、林长制落实情况,提出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加强农村环境治理等建议,坚决守住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持续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审查批准决算、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推动建立量入为出的预算编制机制,促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进一步摸清债务底数,推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人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提高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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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优化营商环境,常委会领导常态化走访挂联民营企业,组织开展两期“政企面对面”座谈会,针对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服务质量等改进措施。
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对《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开展2019年—2022年审计查出问题未完成整改情况的专题调研,切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真改、实改、有效改。专题调研了部分2023年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通过专题调研、部门评议、审议意见跟踪督办等形式连续两年对文旅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推进人大监督由“一次性”监督向“持续性”监督转变,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 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及其常委会委室联系代表制度,畅通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坚持常委会会议期间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制度机制,充分听取、吸纳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
持续推进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实现线下“家、站、室”和网上代表活动阵地全对应、全覆盖。健全代表编组进站工作机制,组织代表常态化联系群众。围绕石膏产业园区、勐甸新区建设等重大项目,组织驻县省州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推动代表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基层实情。
认真落实建议提出和办理、督办办法,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了10件重点代表建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对22家承办单位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开展了“回头看”,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创新工作载体,健全制度机制,优化服务保障,不断提高服务代表的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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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代表参加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35人(次),进一步加强代表参与日常监督。坚持不懈做好闭会期间代表接访工作,把接访中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八角产业技术扶持”等4个方面建议,按程序转交、督促相关部门办理落实,并均得到有效解决。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11件(县人民政府办理205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办理结果为A类的107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50.71%。
举办履职能力提升培训1期,参训代表73人次;先后选送6批15人(次)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到厦门、成都、遵义等地培训学习。不断拓宽代表履职渠道,组织代表视察2次,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3人次,参与旁听案件审理、事业人员招考、重大民生工作听证及其他监督活动58人次,代表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坚持“四个机关”目标任务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机关“周一学习日”活动、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县党委重要会议精神,以理论上的清醒筑牢政治上的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常委会党组常态化听取机关党支部抓党建工作情况,不断加强对人大常委会机关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持续加强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机构建设,进一步规范委员会联系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机制,确保对外沟通协调更加顺畅,工作对接更加高效。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和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机关党员、干部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加大常委会调研的统筹力度,不断提升履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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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机关工作质效显著提高。
(来源:梦想红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