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委、州委主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研究了关于红河州2025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红河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全州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红河州旅居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南盘江流域(红河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红河州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研究了关于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情况、红河州民政局工作情况、红河州司法局工作情况、红河州财政局工作情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工作情况的评议意见。
(记者:常一鸣 文/图)